1、招标条件: 常德锦江酒店装饰监理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常发改社[201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融资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常德锦江酒店装饰监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柳叶湖开发区沾天湖南岸、泉水路以东,环湖路以西。
2.3工程概况:常德锦江酒店包括综合楼、3栋贵宾楼。建筑总面积68952.26m2,框架结构;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62212.15
m2,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大重宾楼建筑面积为4512.71
m2,地上二层;小重宾楼一、小重宾楼二单栋建筑面积均为1113.7m2,二层,两栋合计2227.4 m2。
2.4工程概算:工程投资约2388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840日历日(包含缺陷责任期360日历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7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8 招标编号:ZPCD-(14)04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
询真伪;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3】283号文、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
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
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4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止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dggzy.net,下同)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02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4年12月 02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7717677。
9、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0、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